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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人才资料数据库前世今生暨人才培训的相关事项

时间: 2018-04-26 17:04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点击:
    【关于建立“文化艺术人才资料数据库暨人才培训基地”的公函】

 

全国各地社会文艺人才培训机构:
       为充分发挥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作为国家文化部直属专业艺术服务机构的职能,并更好地为各级各类艺术培训机构服务,规范社会艺术培训市场,推动社会艺术培训健康有序的发展,为社会公众选择艺术人才培训机构提供一个参照标准,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培训办决定评选建立一批社会艺术培训示范单位。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成为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培训办艺术培训示范单位的艺术培训机构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条件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培训办艺术人才培训基地申请对象为具有艺术培训特色,在所在地区及周边广泛地区具有较高美誉度和广泛社会影响力的社会培训机构;须具备独立开展艺术培训活动的专业教师及专业场地,专业设备等条件;承认并接受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培训办艺术人才培训基地管理章程;同意并接受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培训办公室开展的对艺术人才训基地的管理与业务培训指导服务。
二、申请材料
1、艺术培训机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2、教学培训场地资质证明;自有教学场地需出具单位法人签署的自有场地证明;
3、艺术专业教师资格证明;
4、艺术培训基地申请表。
三、申请程序
1、请认真填写“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培训办艺术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表”,并连同申请单位申请材料特快专递至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培训办公室。
2、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培训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预评和预审。
3、通过预评与预审的申请单位,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将派出专家赴申请单位实地考察、考评。
4、通过考评审定的申请单位,将颁发“文化艺术人才资料数据库培训办人才培训基地证书”和文化艺术人才资料数据库培训办暨艺术培训基地标牌“。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人才培训办公室         二00七年五月二十日

【文化部关于建立全国文化艺术人才资料数据库的函】

为挖掘文化艺术人才,使之得到社会的认可,给社会和文化艺术单位输送新鲜血液,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培训部建立全国文化艺术人才数据库。
一、数据库宗旨:
为各类文化艺术人才提供展示自己的平台,为社会和文化艺术单位服务。
二、数据库的功能: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培训办把全国各类艺术人才资料汇总起来,进入自建的专用网站,向全国各文化艺术单位推荐介绍,并形成长期互动。(人才门类包含:音乐、美术、舞蹈、影视、广播、杂技、魔术、武术、小品等)
三、申报进入数据库程序:
各类艺术人才把自己的才艺展示及详尽资料做成光盘和文字说明,以邮寄或发邮箱的方式寄至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培训部,培训部通过整理编辑,形成每个人个性化的形象展示资料。
四、时间:个人在网时间:二年
五、费用:个人在网费用:600元左右
六、推荐方式:
①利用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平台,给各艺术类单位发送各类人才信息。
②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培训部不定期举办全国各类艺术人才比赛,让每一个进入数据库的人才都有展示自己的机会。
七、网站名称:全国文化艺术人才资料数据库。
主 办: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培训办。
技术支持:全民所有制国企*北京环球音影艺术服务公司
八、特别说明:
①全国文化艺术人才资料数据库个人资料每季度集中更新一次。
②本人可根据网站查询自己的信息,在投寄资料10日内(邮箱传递5日内),若发现网站资料有大的区别,可马上电话咨询培训部以示更改,过后即认可网站资料与投递资料相符。
③本人宣传资料要求真实,不得虚假宣传,因个人所报资料不实引起与合作单位的纠纷,本人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文化艺术人才资料数据库暨培训办公室       二00七年七月一日
 

【有关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人才培训办概况暨服务宗旨】

 第一条 本章程宗旨是更好地为各地艺术教育培训机构提供各类艺术专业教育培训指导与评价服务,充分发挥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作为国家文化部直属专业文化艺术服务机构的职能。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艺术培训基地是指由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培训办授权、经艺术教育培训机构同意,在艺术教育培训机构内挂牌公示的专业艺术教育培训等级机构。
第三条 资格与条件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培训办艺术人才培训基地申请对象为具有艺术培训特色,在所在地区及周边广泛地区具有较高美誉度和广泛社会影响力的社会培训机构;须具备独立开展艺术培训活动的专业教师及专业场地、专业设备等条件;承认并接受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培训部艺术培训基地管理章程;同意并接受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培训部开展的对艺术培训基地的管理与业务培训指导服务。
合作办学条件:1.完善的教学设施及教学管理。2.拥有稳定的生源。3.具备办学的有关资质及国家政策法规的允可。4.在当地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5.未可社艺术类专业。6.开始艺术类专业效果不理想。7.有较强的合作意向。
第四条 基地注册
艺术培训基地申请者须提交真实诚信有效的申请材料,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培训部组织有关专家对艺术培训基地资质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经评审合格后即成为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培训部艺术培训基地,培训基地成员认同享有基地权益的同时接受基地管理章程的约束,其中包含将来可能更改及新增的条款。
注册协议及合作协议见附件。
第五条 基地挂牌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培训部向各培训基地颁发“艺术人才培训基地证书”,并挂“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培训办艺术人才培训基地” 标牌。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培训办艺术培训基地资格有效期为三年,自签署艺术培训基地注册协议日起生效。艺术培训基地每满一年须进行一次一般年审,三年期满须进行重新认证,并换发艺术培训基地“证书”;三年期满不能通过认证的基地,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培训部须收回“艺术培训基地”授权。
艺术人才培训基地不参加中心年审或不接受有效期满前的重新认证,视为自动放弃艺术培训基地权利;中心须收回“艺术培训基地”标牌。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艺术培训基地为实名基地,其授权证书及标牌不得转让,亦不得代理使用。 
第六条艺术培训基地权益与服务
1、享有中心开展的对培训基地的统一品牌形象宣传;
2、享有中心对艺术教师开展的专业继续教育和培训;
3、享有中心对培训基地的管理咨询与支持服务;
4、享有中心开展的对培训基地的品牌合作与融资服务;
5、享有并优先参加中心举办的各类艺术比赛的资格;
6、享有并优先参加中心定期组织的人才培训机构之间的交流与观摩活动;出国参加与国外各艺术团体的交流与比赛。
7、享有并优先获得中心为各培训基地学员与教师提供的进一步深造机会;
8、享有并优先获得中心开展的艺术类高考或考级专题辅导培训;
9、享有并优先获得中心组织的各类艺术大师指导与专题辅导服务。
第七条艺术培训基地责任与义务
1、接受并参加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培训办开展的对培训基地的年审与评估;
2、接受并参加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培训办开展的对培训基地专业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
3、接受并参加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培训办开展的各类艺术比赛活动;
4、接受并积极参加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培训办组织的其他各类艺术活动;
5、维护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及培训基地暨文化艺术人才资料数据库的品牌与形象;
6、不得利用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及培训基地名义从事国家法律和法规禁止活动事项。
第八条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培训办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直属专业艺术服务机构,培训基地成员应同意并保护其名称不受复制或侵权使用。
第九条除在法律法规之内,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培训办不得在未经培训基地成员授权时,公开、修改或透露成员单位注册资料及内容,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培训部负有保护成员单位隐私权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条 附则
1、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培训部保留对本章程的修改和解释权。
2、本章程自2007年7月1日实施。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人才培训办公室       二00七年七月一日

【文化艺术人才资料数据库有关办理会员证的最新通知(2018年)】

 

            

            

 

文化部艺术人才资料数据库艺术家信息登记表

    

 

笔(艺)名

 

性 别

 

照片

(一寸两张)

出生日期

 

籍 贯

 

民 族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党 派

 

专业职称

 

职称等级

 

宗 教

 

所在团体会员单位

 

团体会员单位职务

 

退(离)休时间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单位:                                  电话:                                手机:

电子邮件

 

 

 

身份证号

 

主要社会职务

 

 

起止时间

学校名称

专业

 

 

 

 

 

 

 

 

 

获奖成就(也可另附文介绍)

时间

作品类别

作品名称

获奖情况

担任职务

 

 

 

 

 

 

 

 

 

 

 

 

 

 

 

:1、如机构推荐请随表附寄注册机关批文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艺术家证件资料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咨询电话:18610208513 张老师  
       文化部艺术人才资料数据库2018年有关办理会员证的通知】

一、 文化艺术人才资料数据库会员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中国传统艺术,积极参与文化交流;

  3、具有一定造诣的书法、绘画、摄影、文学、工艺美术等艺术爱好者;

  4、自愿遵守本协会章程和会员管理制度,维护本协会权益和声誉,配合搞好各项活动;

  5、国内少年宫、文化馆、群艺馆、中等专业学校及文化部、中国文联政府职能部门,各类培训机构满18岁以上书画艺术家、教师、书画工作者、有造诣的业余书画爱好者等。

二、收费标准:会员证书工本费、档案管理费、网络维护费等共600元 。

 1、理事单位会员
      凡从事中国传统文化、乡土艺术、书画产业、书画艺术人才培训研发、艺术品咨询、经营投资业务的文化企业、书画艺术研发机构等企事业单位,承认本章程,自愿申请参加,经批准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2、个人会员
      在书画艺术界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书画家、艺术家、文化工作者,承认本会章程,自愿申请加入,经审核批准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副主席(副秘书长)、以及各省市分会主席等。
三、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出席会员大会,参与本联合会系列活动,
  3、凡是持有我会“会员证”的书画艺术家,可获得中国乡土艺术协艺术发展中心旗下全国130多家书画分院暨写生创作基地优先接待和提供服务的权限;
  4、有参加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5、优先取得本会的信息服务及书刊文献资料;
  6、可以要求
文化艺术人才资料数据库维护其合法权益; 

  7、可以要求获得符合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8、可以委托本会办理有关全媒体宣传推广事项。
  9、对本会工作有合理建议、批评和监督权力;

 10、优先取得本会的网络平台推介服务及入选书刊编辑出版;以及在全国多家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和参加中国乡土艺术协会艺术发展中心各项文化交流采风笔会系列活动等特殊权利。

 四、会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关心本会工作,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积极承担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4、依照规定按时交纳会员管理费用;
      会员入会需提交入会申请书,报主席团、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由秘书处办理入会登记,并颁发会员证书,会员所有宣传资料必须上传至《文化艺术人才资料数据库》等全国多家主流媒体上可查询到。
       会员不履行义务或无故不交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主席团、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取消会员资格。
五、会员需要履行的义务:
   1、遵守艺术发展中心章程; 
   2、执行艺术发展中心的决议; 
   3、按规定交纳会员费; 
   4、维护艺术发展中心法权益; 
   5、完成艺术发展中心交办的工作任务; 
   6、及时向艺术发展中心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7、积极参与艺术发展中心有关活动,遵循诚实信用、严格履约、合作共赢和服务社会的原则。 
       凡是申请加入理事会的人员,必须具有较高艺术造诣,在书画教育、宣传推广、文化交流系列活动中有过突出贡献。经个人申请,书画艺术委员会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方可正式聘请担任相应职务。有此意向者可在填写会员等级申请表时,特别表明申请相关职位的要求等。
 六、入会审批程序: 
     1、认真填写会员登记表。上交三张彩色肖像照片(1寸、2寸电子版均可),会员登记表、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一起交给各省市分院分会负责人;或者直接邮寄至文化部中国乡土艺术协会艺术发展中心周云收(手机15937163638)。(要求:必须个人真实作品,作品规格为:尺寸不限。批准入会人员作品将由联合会存档备案暨永久学术研究、编辑出版、展示收藏之专用,未批准入会者作品退还本人);篆刻会员应邮寄印拓图片4枚,批准入会者须按指定内容刻制印章两方由协会收藏。理论会员应邮寄理论文章两篇,报刊印刷品复印件有效件。文化工作者应提供相关工作证件证照的原始件及复印件.

     2、艺术发展中心每月召开一次会员入会评审会,经主席团、常务理事会批准为会员者联合会即在30个工作日内寄发加盖本会公章钢印的会员证书及网上查询管理模式。
     3、凡自愿加入文化部艺术人才资料数据库、中国乡协艺术发展中心书画艺术家暨文化工作者,申请办理会员登记证的书画艺术家们须交纳会费及工本费600元,凡有能力要求担任理事以上的德艺双馨书画家须一次性交终身会费1980元,常务理事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2980元,副主席(副秘书长)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需要特别审核批准方可委以重任。
七、联系方式:

    1、中部地区办事处:郑州市郑汴路60号恒泰国际大厦1309  周云 收 

    2、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新源里甲15号六层  徐岩  张玉树 收 

   电 话:0371- 86179248    15937163638   QQ号及微信号:812126618

   邮 箱:812126618@qq.com    官方网站: www.hbgb.org

   咨询负责人: 周云 (QQ号及邮箱812126618)
   手机:18610208513   15937163638    13014613808
                  文化部中国乡协艺术发展中心 、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资料数据库

 

附录: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培训办关于文艺人才美术高研班、

              考证班面向全国限量招生研修班联合招生简章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是文化部直属事业单位,培训办主要承担各类艺术专业培训和艺术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同时负责各类艺术专业竞赛、比赛以及艺术专业知识普及和艺术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培训部与北京天树人文化艺术研修院依托文化部和北京的重点高校如:中央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服装学院,中央戏曲学院,北京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等名校的专家教授以及在职的专业教师进行讲评指导和考题重点分析,根据最新美术高考方向和动态,以及各高校的评分标准,结合老、中、青年教师资源的强大优势组合。针对不同专业水平的学生进行因材施教,针对性指导,确保教学质量。凡在我部学习培训的学生专业均可达到重点美术院校的过线要求。
        欢迎有志招考重点高等院校的学生报名,先参加测评后再参加强化专业的系统化培训,以确保每位学生都能考到自己理想的大学,实现走入高校艺术殿堂的梦想。
一、招生名额及范围:
强化班120名;合同班(1、60名; 
2、60名),声乐班:60名,器乐班:60名,报满为止。
二、招生对象:
报考高等美术类艺术类院校的高中生、美术院校成人教育、专升本的考生
三、培训内容
素描,静物,石膏头像,人物头像,人物半身,色彩,水粉,油画,静物,人物,风景,速写,慢写,默写,解刨,透视,命题创作,平面设计,空间设计,名作欣赏,参观交流,考题分析,模拟考试,考前心理等
四、报名及收费;
注;合同班 ① 同本部签定培训合同,本部确保每位学员全国一类大学考试专业过线,不过线退70%的学费或下学期免费学习;

② 同本部签定培训合同确保每位学员针对(中央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服装学院,中央戏曲学院,北京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考试专业过线,不过先退还70%学费或下学期免费学习。
③ 同本部签定培训合同确保每位学员针对(中国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央戏曲学院,北京舞蹈学院,北京电影学院,中国传媒大学)考试专业过线,不过先退还70%学费或下学期免费学习。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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